院长法理结合化解纠纷 司法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作者:朱琴、李智敏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2-11  浏览次数:357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9年12月5日,武江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在该案主审法官、武江法院院长唐永华的主持调解下对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矛盾得到顺利化解。

 

    据了解,该案原告某银行将被告某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50万元及相应利息。开庭时,唐永华院长发现该案有一定的调解基础,故于庭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向被告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及逾期还款的法律后果,并仔细聆听被告逾期还款的原因及下一步的还款计划。在了解到被告某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相关困难,唐院长向原告询问了延期还款的相关政策,并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在不违背原告贷款政策的前提下为被告争取到更长的还款期限,以促进企业充分利用资金效能解决生产困难。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调解结案。

据了解,武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将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并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调解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