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武江“法院+工会”联动化解欠薪纠纷 20名劳动者喜过“舒心年”

作者:郑曼玲、伍倩仪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2-16  浏览次数:724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他们特地让我转告,感谢你们的坚持和努力,让他们这个春节过得很舒心。”元宵节过后,一名律师来到武江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并代表他的20名当事人向承办法官及调解员表达心中谢意。

农历新年前,20名被欠薪劳动者推选的代表及法律援助律师行色匆匆地来到武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我们都等着拿工资回家过年呐,你说老板咋能不守信用!”

武江法院立案庭庭长黄辉南第一时间把劳动者代表及律师引进办公室,倒上茶水,“别着急,你们慢慢说。”劳动者代表们却顾不上喝一口水,开始七嘴八舌地向法官大倒苦水。

原来,这20名劳动者应聘到某工地工作,用工企业承诺按295元/天的标准计付工资,到期支付工资时,用工企业却要求降低日薪标准至260元,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法官,本来说好的是每天工钱280元,不包吃就加15元,现在我们要求给280元/天就可以了,我们只想快点拿到工资。”黄庭长统计了一下,按照280/天的标准,企业需支付约13万元。

“你们这个属于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我们这边有武江区总工会派驻的调解员,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的话,我们可以到那边去开展调解。”黄庭长拨通了用工企业负责人的电话,将对方一起约到诉讼服务中心来。

“法官,我真是有苦说不出呐!赶工期,我们招聘的是技术工,可他们大多数都不是技术工,干的都是临工的活儿,临工的工资就是260/天,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用工企业负责人一坐下,也向法官倒起了苦水。

经过详细了解,双方对上述事实均予以认可并愿意调解,黄庭长与武江区总工会调解员共同深入分析研判案件情况后,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了解用工企业及劳动者的实际困难,从法、理、情多方面入手,向双方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摆明了事实道理,厘清了法律责任,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但双方在日薪标准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260元/天,年前我可以全部支付!”负责人的这句话,为逐渐陷入僵局的调解划开了一道口子。

黄庭长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契机,向负责人核对年前可以是否可以将20名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到位,在得到负责人的再三保证后,工会调解员也再次对劳动者代表进行劝说,“260/天的日薪确实也符合临工市价,大家也都承认干的是临工的活儿,不如还是双方各退一步,大家拿着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

“黄庭长,260/天我们可以接受,但年前可必须给我们支付了!”经过长时间的沉默,劳动者代表终于开口。“行!我一定会继续跟进的,请你们放心。如果企业没支付,你们就来法院。”由于负责人表示无法当场支付,调解暂告一段落,黄庭长将一行人送出诉讼服务中心。

欠薪案件关系着20名劳动者背后的20个家庭。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黄庭长和工会调解员每天都与企业负责人保持联络,沟通支付进度。最终,20名劳动者的工资在年前全部支付到位。

“黄庭长,谢谢您呐!工人们年后全部回来了,我们现在已经开工啦!”在送达撤诉裁定后,企业负责人也打来电话向黄庭长致谢,“现在正是高质量发展抢抓机遇的时候,顺利开工对企业和劳动者来说都是双赢,今后你们也一定要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祝你们新的一年一切顺利!”诉讼服务中心里,黄庭长听着电话里传来的顺利开工喜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