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执行基本情况通报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1-24  浏览次数:416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一、执行收、结情况

(一)收案数持续快速增长

法院 1-12 月份新收案件24149,同比增长24%;其中,新收首次执行案件 16787件,收案数排名靠前的是浈江4324件、武江4307件、曲江2589件、乐昌2534件、南雄2280,均在2000件以上其次始兴1861件、翁源1840件、仁化1307件、新丰1147件、乳源994件

(二)结案数稳步上升

法院 1-12 月份结案 23925件,同比上升 22.5%;其中,办结首次执行案件 16665件,同比上升 18.7%,结案数排名靠前的是武江4307件、浈江4153件、曲江2590件,乐昌2472件、南雄2277均在 2000件以上。

二、执行质效指标情况

(一)3+1核心指标情况

1.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 96.72%,在全省21个地市中排第12名全市排名靠前的分别是乐昌99.36%、新丰98.67%、 仁化98.53%;排名靠后的分别是浈江93.32%、武江94.28%、市中院95.59%

2.执行案件结案率为 92.79%,全平均数为 89.72%。在全省21个地市中排第7名。全市基层法院均高于全平均水平。其中,排名前三的分别是翁源95.66%、仁化95.18%、曲江94.11%;排名后三的分别是浈江89.41%、市中院91.37%、 乳源91.79%。

3.执行信访办结率、终本合格率均已达到了90%以上的目标要求

(二)其他重点质效指标情况

1.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2.62%,在全省21个地市中排第 4 名。全市排名前三的是乐昌97.81%、 始兴97.78%、乳源96.13%;较低的是曲江78.07%、市中院88.79%、浈江92.46%。

2.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为33.41%,在全省21个地市中排名第5。全市排名前三的是市中院43.91%、乐昌42.92%、曲江41.35%,排名靠后的是浈江25.69%、武江27.29%、乳源27.45%

3.结案平均用时112.99/件,全市用时较短的是新丰87.15 /件、仁化88.85 /件、乐昌92.91 /件;没有达到省法院要求 90 天/件的共有 9法院,其中用时较长的是浈江137.76/件、武江129.49/件、曲江124.56/件 

4.网络查控措施期限内发起率、网拍标的物成交率,市中院的发起率为96.56%、成交率为78.57%,武江的发起率为100%、成交率为28.16%、浈江的发起率为96.22%、成交率为25.39%、曲江的发起率为100%、成交率为21.6%、乐昌的发起率为99.3%、成交率为29.88%、南雄的发起率为98.88%、成交率为46.43%、仁化的发起率为100%、成交率为89.66%、始兴的发起率为78.63%、成交率为73.91%、翁源的发起率为96.7%、成交率为85.71%、新丰的发起率为100%、成交率为60%、乳源的发起率为90.83%、成交率为41.94%。

5.法官人均结案数,市中院人均结案数296件,武江665件、浈江803.4件、曲江326件、乐昌473.8件、南雄1134.5件、仁化638件、始兴461件、翁源578件、新丰252.5件、乳源162件。

三、下步重点推进的工作

 (一)聚焦质效指标达标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执行办案效率。

 2021 年,全法院积极克服案多人少矛盾,圆满完成年度清案任务,收结案数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执行办案重点指标整体较去年有所进步,3+1核心指标全部达标,但部分执行办案重要指标比较落后,要深入分析指标背后所反映出的执行办案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行性好的对策措施,坚决守住核心质效指标达标底线。

(二)聚焦工作短板和弱项,促进执行办案质效整体提升

2021年,全法院部分质效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有所提升,但总体形势依然不够理想,有关法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针对工作中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理顺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高执行办案质量。

(三)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持续推进执行工作综合治理

 全市法院要深化落实各项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三项机制创新实践要按照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要求,继续深化简案快执”“繁案精执执行管理机制创新,以及无财产可供执行和有财产可供执行两类案件的执行机制创新,着力提高执行工作精细化水平,破解制约全执行工作发展的人案矛盾及执行质效落后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