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上门调解了心结 法官真情解纠纷

作者:凌嘉华 潘惠仪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476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周法官,辛苦你们跑一趟,谢谢你们!请慢走。”原告吴女士(化名)坐在轮椅上,在家门口挥手与上门调解的法官、书记员道别。这是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活动,也是该院方便群众诉讼的一个缩影。

近日,武江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受理一起特别的继承案件,吴女士丈夫前段时间意外猝死,留下了因车祸造成双腿无法行动的吴女士和仍在读初中的未成年儿子相依为命。吴女士丈夫遗留下一套房产,因其法定继承人还有一位远在湖南省偏远乡镇生活、常年生病卧床的高龄老母亲王某(化名),王某文化水平低,且只会说湘西方言,因语言不通、沟通不畅,吴女士为处理丈夫留下的房产处处碰壁,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翻阅案卷了解案情后,电话与王某联系,欲了解其对继承儿子房产的意见,但因王某年纪大口齿不清且操着湘西方言,导致法官无法明白其真实意思表示。法官因而联系与王某同住的其他儿女,得知王某的身体状况较差,无法远赴韶关参加诉讼。经法官与王某儿女多番商量,决定由有资格作为王某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近亲属出具诉讼推荐函,推举一位近亲属代王某参加诉讼。法官还了解到吴女士常年坐轮椅出门不便,且吴女士与王某委托诉讼代理人有调解意向,为方便群众诉讼,遂决定组织当事人到吴女士家进行调解。在吴女士家中,经过法官详细解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并从人情伦理角度进行耐心劝讲,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签署调解笔录。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武江法院组织干警积极投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创新优化审判方式,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用心为民办实事,务实为民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