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江法院家事审判多举措灵活调解 丈夫手写《婚姻修复计划书》感动妻子挽回婚姻

作者:李智敏、王玉菁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6-24  浏览次数:1038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法官,我决定再给刘城(化名)一次机会,以后好好经营我们的小家,我这就把撤诉申请书寄给法院。”疫情期间,原告邱红(化名)在电话里向武江法院提出撤诉,原本濒临婚姻破裂危机的夫妻二人重归于好。

    据了解,在收到邱红要求解除其与刘城婚姻关系的起诉后,该案主审法官和家事调解员积极开展预调解,了解到邱红与刘城系经他人介绍认识结婚,但婚后两人因工作原因大部分时间都处于分居状态,相处时间较少,两人在家务分担、孩子教育、夫妻沟通等问题上经常出现一些小矛盾。在最近的一次争吵后,邱红认为婚姻无法维系,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面对这对没有原则性矛盾的夫妻,主审法官通过充分倾听和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一边充分缓和了邱红的激动情绪,使其能够冷静客观地看待问题;另一边又为刘城分析矛盾问题症结所在,及时给刘城提出修复婚姻关系的具体建议。在法官的分析下,刘城明白了自己在婚姻生活中的不足,为争取邱红的原谅,他听从法官建议手写了一份《婚姻修复计划书》。在修复计划书中,刘城具体提出了“平时多关心问候妻子”“遇到问题要与妻子沟通”“自己将多分担家务”等解决夫妻矛盾的方法,并表示将加倍努力,扮演好丈夫和父亲的角色。法官将刘城手写的《婚姻修复计划书》转交给邱红,劝说邱红再给刘城一次机会,邱红看到丈夫为其改变的决心和详细的计划,深受感动,于是同意与刘城和好,撤回了本案的起诉。

    该案结案后,主审法官通过电话对当事人进行回访。邱红告知法官,经过调解后双方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丈夫每天坚持执行婚姻修复计划,两人的婚姻生活比起以前融洽开心了不少,并对法官和调解员尽心尽责的努力调解表示感谢。

    据了解,婚姻修复指导制度是家事审判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离婚诉讼中,武江法院家事审判团队通过调解前置程序,预先对当事人婚姻状况进行“诊断”,区分双方矛盾属于婚姻危机还是婚姻死亡。对属于婚姻危机的当事人,家事审判团队将通过详细了解后,为双方梳理出矛盾问题的症结,提出婚姻修复指导计划;对于被告认为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的,要求被告出具婚姻修复计划,并尽可能调解处理,着重情感修复,促进家庭和谐。